南京生育津贴按照工资还是社保基数?
南京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月按30天计算。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简单的说,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值与个人产假前工资,取两者中的高值。
当个人工资少于公司平均,津贴等于公司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当个人工资大于等于公司平均,津贴等于个人工资,社保中心出公司平均金额,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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